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及中国物流政策取向

2008-1-31 13:3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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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 王慧敏 
    现代物流业是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我国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单列一节,2007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9月份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服务业工作会议,都把推进现代物流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 王慧敏 

    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现代物流业呈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一是推动物流发展的合力逐步形成;二是物流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物流企业快速成长,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四是物流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五是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趋势开始显现。 
    根据会议安排,作为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单位,在此,我向大家介绍一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的政策取向: 
    一、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 
    现代物流业是跨行业、跨部门的新兴复合型产业,业务范围涉及生产、流通、运输、代理、仓储、信息等诸多领域。为加强综合组织协调,促进政府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努力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200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了由13个部委和2个协会组成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物流发展中涉及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推进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两年多来,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配合国家“十一五”规划,各部门先后制定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交通部编制并发布了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铁道部制定了《关于促进铁路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航总局出台了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国家发改委编制了《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已基本完成。 
    二是出台放宽物流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调整了现行行政管理方式,取消了部分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性审批,规范了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取消了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代理和联运代理的行政性审批,取消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流领域吸引外资工作的通知》,放宽了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民航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国内航空货运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民用航空销售代理市场准入,允许港(澳)独资企业在内地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三是加强物流市场监管。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市场经济活动中地区封锁规定的工作,清理出涉及地方封锁的文件300多件。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交通运输投诉案件4000多起,查处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等行政性垄断案件10多件。交通部继续推进联合治超,在全国规划检测站网络,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强化货运源头管理,规范大型货运企业经营行为。 
    四是进一步改善口岸物流的通关环境。海关总署积极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的试点工作并实施有效监管。从200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打破直属海关之间的关区界限,全面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积极推进“区港联动”试点和电子口岸建设。与质检总局加强合作,积极推进关检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出口通关速度。 
    五是开展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工作。在有关部委和协会的支持配合下,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了2批、近200家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的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下一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推荐遴选工作。据对17家试点企业的调查显示,按同口径同比计算,2006年每个企业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87.5万元。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对物流企业统一缴纳所得税的申报程序和办法进行改革。 
    六是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针对当前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部分企业的情况介绍,了解了当前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首届全国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大会做了前期准备。2007年9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首届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大会,大会既有经验介绍、专家讲座,又有制造业与物流业领军人物的互动交流,部分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大会的召开,对于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渗透、联动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七是加强行业基础性工作。2006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立了物流统计核算制度,并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对各省市物流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家标准委等八部门联合编制了“十一五”物流标准规划,组建了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了多项物流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和理论研究等行业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 
    八是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联络会议各成员单位组织对物流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国家发改委组织完成了《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调查报告》和《外资进入中国物流业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目前 “物流政策体系研究”、“物流税收管理研究”、“城市配送车辆管理研究”和“物流与节能减排研究”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财政部组织研究了农村流通体系的相关财税政策。信息产业部组织研究编写了 《全国性、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部进行了甩挂运输的调研,铁道部就铁路物流中心规划进行了研究,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也根据自身工作开展了多项调研。 
    九是拓展物流领域国际合作。去年,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委和港口、航运企业赴意大利参加了中意物流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交通部参与建立中日韩海上运输与物流部长级会议机制。商务部与日韩有关方面合作,出版了《中日韩流通联合报告书》,同缅甸、越南、柬埔寨三国建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物流合作机制”。海关总署牵头参加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是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自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已先后召开了三次部际联席会议,六次办公室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基本理顺了协调机制。同时,注意加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建立了重点物流企业联系制度,保持与各地物流工作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基本上形成了纵向联系方便、横向沟通顺畅的工作网络。可以说,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外,各地政府也普遍比较重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从去年底我们组织召开的部分省市物流工作牵头部门座谈会掌握的情况看,2005年以来各地陆续建立了由主管省市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现代物流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在推进物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相继编制完成了物流发展规划;二是先后出台了加快本地区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政策措施,对物流政策进行了细化;三是配合国家物流税收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当地物流企业的申报工作;四是启动区域物流合作,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物流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并联合召开了联动发展会议、出台了《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现代物流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五是推进物流的行业基础性工作。 
    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合力正在形成,物流业发展的环境将会进一步改善。 
    二、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国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将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经济再上新的台阶。新的发展机遇不仅为我国物流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对物流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物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有实质性推动: 
    第一,继续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制造业物流是我国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业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在于制造业物流需求的聚集和释放。重组、改造、提升制造业物流运作模式,促进产业链上各环节有机结合、一体化运作,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互动,是发展现代物流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研究有关的政策措施。在首届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大会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这项工作,是我们当前考虑的重要问题。比如,进一步酝酿出台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帮助企业解决政策层面的问题;组织专家帮助有联动需求的企业分离物流业务,实施流程再造,总结推广典型案例;举办各种形式的物流供需对接活动,为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搭建联合互动平台。 
    第二,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强做大。物流企业是物流市场的主体,是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当前,我国物流企业集中度不够、规模小、实力弱、服务差的问题依然存在。能够提供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还不够多。我们将健全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创造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的环境,鼓励物流企业重组转型、整合并购、战略联盟、深化服务,加速做强做大。同时,培育自主物流服务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为物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政策保障。 
    第三,协同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物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当前,物流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主要是交通问题、税收问题、土地问题和融资问题。在交通问题方面,继续研究减少交通规费,方便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和停靠装卸作业的具体措施。在税收问题上,将继续深化税收改革,进一步推广和完善物流企业的税收试点,实行有利于物流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土地问题上,研究有关的土地政策,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在城市发展规划的框架内优先安排物流用地,降低土地使用成本,鼓励物流企业整合、利用、盘活现有资源。在融资问题上,鼓励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研究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研究适合现代物流需求的险种。 
    第四,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动物流现代化。物流信息化是提升我国制造业物流现代化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途径。要加快物流领域各种信息平台及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促进物流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服务。组织研究物流装备技术,提高各物流环节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促进托盘、集装箱、厢式货车等集成化物流装备的使用,特别要支持托盘共用系统建设。 
    第五,推进区域物流发展。配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关注东部沿海地区物流发展,加速物流服务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研究降低区域内各地区之间经济要素流动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措施,逐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物流服务格局,最终促进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推进区域间物流合作,研究打破区域间的市场壁垒,争取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共同培育统一开放通畅高效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 
    第六,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品种物流发展。在行业物流方面,要按照国家总体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农业和农村物流,大宗生产资料物流和生活消费品物流。在物流品种方面,要关注涉及民生和社会安全的物流问题,如食品、药品物流,危险化学品物流、回收物流和应急物流等。 
    第七,继续完善行业基础性工作。完善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网络。加快贯彻落实物流规划,积极开展标准的立项、编制工作,重点做好重要标准的宣贯落实工作。重视物流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物流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物流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本文系作者在2008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暨第15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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