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1号消费警示:年关快递托运多长个心眼

2008-1-25 3:5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天,市消协发布2008年第1号消费警示:随着春运来临,快递货运业已进入消费投诉高峰期,市民在托运货物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连日来,市消协陆续接到有关快递货运服务公司操作不规范,造成托运物品丢失、损坏、掉包、缺少等方面的投诉。消协提醒市民,要保证托运货物的安全,一定要选择经营手续齐全、合法的货运公司,同时尽量做到以下几点:查验货运单是否规范,所填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一定要清楚翔实;托运贵重物品要选择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要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消费者可选择其它货运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办理托运货物后,一定要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凭证;货到后要及时验货,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货物是否缺少,如发现货物破损或缺少及时与快递公司交涉或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 (银涛 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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