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霖强调加强立法工作适应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要求

2008-12-31 21:2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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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8年部立法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和2009年部立法计划。李盛霖强调,要从大行业、大部制的高度审视立法工作,要适应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立法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今年的立法工作。据了解,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重大法律、行政法规立法项目,颁布了一批涉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船员管理和节约能源等不同领域的部门规章,特别是在大部制改革后,积极推进了两项邮政管理规章的出台,扶持和促进了邮政业的发展。从规章实施后的社会反响看,规章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基本得到了认可。

    李盛霖就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重视法制建设。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交通系统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公路水路交通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还不完善,交通执法和执法监督体系逐步建成但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还比较薄弱。特别是适应大部制改革新形势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没起步,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立法是法制建设的基础,是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前提。从大行业、大部制的高度审视立法工作,适合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立法工作。按照部务会审议通过的立法计划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立法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加快立法进度,确保立法质量,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注重执法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不当和违法的行政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建设,特别是畅通管理相对人的利益诉求渠道,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能力。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管理人员和广大交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改善依法治交的环境。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条例》,经修改后将报送国务院审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修正案,复议了《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

    副部长翁孟勇、高宏峰、冯正霖、徐祖远,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出席了会议。部总工,部内有关司局和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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