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特种车辆计重收费标准敲定

2008-12-3 15:1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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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且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通行山西省普通公路收费站时,按55吨以下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执行

    人民网山西视窗2008年12月3日电  今后,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通行我省普通公路收费站时,按55吨以下货车计重标准进行收费,这是2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的。

    据悉,今年11月,我省普通公路试行货车计重收费以来,部分收费站反映,存在有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以上,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超限运输通行证》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通行收费站的情况。为完善我省普通公路计重收费办法,参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公布,上述车辆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的55吨以下货车计重标准进行收费。

    55吨以下货车,如按标准装载,按基本费率收费;超过国家标准装载部分,要按基本费率增加一定比例的收费补偿系数,采取分阶段递增办法收通行费。记者 黄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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