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应利用好《亚太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

2008-12-3 10:1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日益明显,在今年出口贸易额总体下降的形势下,宁波产品出口韩国、印度、斯里兰卡等国仍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据统计,2008年1~10月,宁波地区经检验检疫合格,输往《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的产品共有17000批次,货值6550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和50%。
  而宁波企业出口量保持高增长的秘诀在于,当地企业利用好了《亚太贸易协定》中的优惠政策,降低了出口风险。据悉,我国自2001年5月加入《亚太贸易协定》以来,与印度、韩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老挝的贸易量持续增长,以宁波地区为例,近3年来,检验检疫出口货值年均增幅都在35%以上。我国优势产品轻工、机电、纺织品出口东亚、南亚,凭《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可以享受关税减免优惠,输往韩国服装的最大优惠幅度达50%。
  近年来,《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的利用率逐年提高。2008年1~10月,宁波地区签发《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2235份,签证金额7285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1%和102%。
  此外,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降税产品清单,以关税优惠平均额度5%计算,今年前10个月,宁波地区65500万美元的检验检疫货物将能享受3275万美元的关税优惠。从签证情况分析,出口韩国产品的优惠原产地证申办率相对较高,而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的产地证申报量少。因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出口企业,用好《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加强亚洲区域合作,规避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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