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税区出台七大优惠政策促发展

2008-12-2 14:0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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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电  张弛报道:昨日,大连保税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升区域政策功能,保税区实施七大优惠政策,以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出台专项基金扶持政策,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在保税区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方面起引领作用的企业,给予建设、经营、产品研发、产业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在保税区内注册企业急需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奖励;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循环经济专项基金,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实施项目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环保补助。 

    二是实施总部经济资助政策,对在大连保税区内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前三年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 

    三是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对区内新设立及增资的生产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大型加工企业,给予其实际投资额10%的资金补贴,给予其生产用核心设备贷款利息20%的资金补贴。 

    四是实施招商奖励政策,对保税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以外的引荐物流、生产加工、企业总部经济等项目的中介组织或个人给予招商奖励。 

    五是税收政策上,出口企业在单证和外部电子信息齐全的前提下,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退税手续;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以及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是扩大就业扶持政策,对在保税区内注册、投产一年以上的生产加工和物流企业,当年新增就业岗位50人以上、并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批准,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财政补贴。以上六大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七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即日起凡在保税区新注册的企业,免缴工商注册登记费、公告费、工本费等行政收费。所涉及费用由保税区财政代缴;在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免征其区内房地产交易中发生的土地变更登记费和房地产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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