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牧: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008-12-15 11:0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同样指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14.35,0.60,4.36%,吧)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兴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应运而生,迅速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很快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经济组织和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组织制度的创新,它的发展变化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是自发探索阶段。常见的做法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与农户签订合同,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扶持生产,培植货源,组织加工,把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农户则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按时定量将产品交售给龙头企业。山东诸城外贸公司就是一家较早实行一体化经营的肉鸡公司。从区域分布看,这一阶段多集中于东部沿海和大城市郊区,企业与农户的联接比较松散。 
  90年代初期至末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完善创新阶段。这一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由点到面、由沿海到内地、由养殖业到种植业加速铺开。在利益诱导和政府推动下,各地初步培育出一定数量的龙头企业,极大缓解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农村相继出现一批从事专业化生产的种养大户,带动农户形成一定规模的种养基地;基地内农户逐步成立各种类型互助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优良品种、技术推广、市场信息等服务。这一阶段经营模式开始多样化,除龙头企业带动外,还出现中介组织带动和专业市场带动等模式。政府有关部门已将农业产业化纳入国家发展计划,有计划地加以指导和推进。 
  90年代末期至今,是以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快速发展阶段。1998年以后,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求,“订单农业”得到全面推行。各地把发展“订单农业”作为发展农业大户和规模农业的重头戏,积极为产品“找婆家”;很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建立物流配送和开展网络服务等,提高了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通过“订单农业”,一个大的企业通常可以带动一个产业,使当地的资源优势(1684.390,20.13,1.21%,吧)得到充分发挥,不少地方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产品和产业,如山东的蔬菜、新疆的棉花、海南的冬季瓜菜、陕西的苹果、山西的小杂粮等,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这一时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和优惠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理念不断创新,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从局部探索转入全面推进,构建了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农民参与、中介组织服务的多方推进的新机制。据农业部有关方面调查,到2006年底,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到154812个,拥有固定资产总额13113亿元,从业人数3891万人,共带动农户909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6.7%。其组织模式有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和专业市场带动型这3种模式。像大家熟悉的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就是属于专业市场带动型的一个实例。 
  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产品贸易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当然,农业产业化经营也还存在着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订单农业内容不规范,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以及生产基地建设滞后等问题,需要通过各方面努力,不断推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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