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巡查制覆盖“建管养运”

2008-12-10 11:5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007年4月,《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制》被原交通部列为廉政建设重大典型向全国交通系统推广。荣誉面前,该省交通重点工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农村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新目标,顺应形势将巡查制向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质量年活动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延伸,初步构建“建、管、养、运”一体化、全覆盖的大巡查机制,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向农村公路管养延伸 
    2003年至2007年,江苏共投资324亿元,建成农村公路6.3万公里,再加上前期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该省目前农村公路总量已达12万公里。如此面广量大的农村公路如果不能实施及时有效的管养,势必影响公路的寿命与安全。为此,该省决定将农村公路的工作重点从“建设为主”向“建、管、养并重”转移。 
    实施农村公路有效管养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机构是否及时建立”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今年5月,兴化市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办公室(简称“农巡办”)在巡查中发现有3个乡镇没有按《管理养护办法》的要求设立管养机构,立即与这3个乡镇政府的领导进行了沟通,使之很快建立了专门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到目前为止,该省已有1166个乡镇成立了管养部门,建立比率达97.4%,共配备乡镇专职农村公路管理人员3652人。 
    农村公路养护需要资金支持,除省补资金外,县乡道路还需地方财政予以配套。鉴于种种原因,一些乡镇的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今年7月,淮安市农巡办组织全市互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并把该问题及时通报给当地政府。其中,清浦区政府接到互查通报后,及时落实了配套资金100万元,保证了该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的顺利展开。 
    各级农巡办还主动参与农村公路的管养检查考核,把养护资金的使用、道路绿化情况、安全标志设立均列为纪检监察巡查必查的内容。如皋、海安等地农巡办还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义务监督员,各乡镇在每个路段邀请老干部、群众代表参与管养监督,形成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巡查监督的管理群控网络。 
    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延伸 
    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一直是江苏省纪检监察巡查工作的重点。今年,该省抓住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巡查的力度与频率,助推了质量年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 
    今年上半年,南通市农巡办在对农村公路建设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施工单位“违约”。该市农巡办按照江苏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将10家违反廉政或相关合同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分别给予取消半年至两年进入该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资格的处罚。盐城市今年出台农村公路质量包保责任制度,将今年列入江苏省计划的1581公里、计762个项目及461座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全部纳入了包保责任范围,实行不合格项目淘汰制和责任追究制。盐城市农巡办对此给予密切配合,今年组织市级巡查和专项检查83个,发现施工质量控制不严、工艺不规范等问题8项,下发整改通知72份。 
    江苏省农巡办为了配合质量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为了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今年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信息的通知》,有效增强了三级巡查机构工作责任的落实。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巡查机构共进行招投标监管1734次,核减设计变更资金2837.7万元;清理违规施工队伍52家;市县农巡办现场抽查材料1310批次,清退不合格材料共计5599.5吨;各市组织督察167次、组织互查9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05份,平均整改到位率达98.63%。 
向农村客运站建设延伸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江苏将建成400个乡镇客运站,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客运站点网络体系,其中,今年该省建设农村客运站的任务为130座。 
    农村客运站建设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点多分散、单个投资不多但总体投资大的特点,加强建设监管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该省适时将巡查制向农村客运站建设延伸,并于8月初成立了省交通重点工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巡查办公室。市县两级亦相应成立了巡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指导、检查参建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对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程序、质保体系和资金管理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协助查处农村客运站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这标志着该省巡查制已逐步实现了对农村交通建设的全覆盖。 
    目前,该项工作还在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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