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遇小擦碰别"赖"在路上 简易事故处理程序要搞清

2008-11-26 13:4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周一早上,行驶在繁忙的早高峰路段,李小姐的宝来车与另一辆商务车擦了。整个事故处理过程她是这样描述的:

  步骤一、车辆被擦后,李小姐迅速停车,另一辆事故车也随即停车。李小姐打开双跳灯,几秒钟的反应时间后,她确认自己人没有受伤,便决定下车看一下车的受损情况,此时对方司机也安然无恙地从车里走了下来。

  步骤二、李小姐仔细看了车辆的擦痕,从副驾驶室门到翼子板,大概60-70厘米长,部分擦得比较深的地方,底漆也被擦去,露出黑色部件。另外,翼子板上还有拳头大小的凹坑。

  步骤三、李小姐从包里掏出手机,从车前侧、车后侧、碰擦部位等多角度拍摄了照片。

  步骤四、拍照过程中,李小姐同时记录下了对方的车牌号码。她上前跟商务车司机聊了几句,随后两人同时将车开到路边正好划有白色实线的停车位内。双方还交换了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李小姐还从副驾驶的储物兜里拿出一份协议,一式两份,自己填好后交对方填好。由于是在过十字路口时,两并行车挨得太近擦了,两人商定为混合责任,即事故责任由两人平摊。

  步骤五、以上过程其实用时不到10分钟。而大约再过了15分钟,两人已经来到了位于西溪路的杭州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驻店保险员了解了李小姐的情况后对车辆进行定损。

  步骤六、在服务中心,李小姐还打电话给自己的4S店,预约了修车时间。等修好车,李小姐就能凭修车发票等有效票据获得相应的保险赔款了。

  快速理赔旨在降低堵车率

  据李小姐透露,遭遇这次事故后,整个现场处理时间不到10分钟,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可能引起的堵车几率。早高峰路段本来车辆的密度就很大,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通常的做法,先要报交警,等交警过来出事故鉴定书。然后还要报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人员过来勘察事故中车辆损失情况并定损,整个过程少说也要半小时,如果保险公司的人员堵在了早高峰的路上,事故车辆又因为要等相关人员拍照记录而不能移动,造成的拥堵可想而知。所以,李小姐这样自行处理的做法,能最大限度降低路面因事故而拥堵。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根据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果遇到简单的财损事故(无人员伤亡),司机不用报警等交警来现场,双方只要协商后即可各自开车离开,然后约定时间到服务中心处理。而如果司机执意不离开现场的,根据规定,交警可对双方司机各处罚200元;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还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也就是说,从明年起,发生简单的财损事故,责任明确的,最好都按照李小姐的方法来处理。

  自行处理要分清责任

  当然这种快速处理方式并不是每辆车都适用的。首先,适合服务中心处理的事故需包含三个先决条件:一是本市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两区)内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二是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而没有人员伤亡;三是当事人双方均有浙江省(不含宁波)保险公司签发的交强险凭证。

  其次,在李小姐处理的步骤四中提到的,“李小姐还从副驾驶的储物兜里拿出一份协议”指的是在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ti.com)或者浙江保险网(www.zjbaoxian.com)上都能下载的《杭州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协议书里有这样两个选项,甲方的事故责任,分“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乙方也有相同的选择,如果甲方划了“全部责任”,即乙方肯定是“无责任”,反之亦然,要不就都选择“同等责任”。协议书最好事先下载几份备在车里。

  司机可能会担心,没有交警到现场主持公道,会不会遇上扯皮的司机,故意推脱责任呢?其实,在简易交通事故中,责任比较容易分清。一般情况下,有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的一方,都属于“全部责任”的承担方。其他的情况,一般按照混合责任处理,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中自己无过错。

  据了解,如果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内,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尤其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同等责任,不用像以前一样找对方的保险公司了。如果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当事人可到服务中心办理责任认定手续,由派驻服务中心的交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和相关证件开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在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有些情况不能硬着头皮“私了”

  按规定,事故后若不及时撤离现场会被罚款200元。很多司机看到这里可能会担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成了“老赖”。其实并不是每种情况下都能自行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的,该请交警出马的时候还是应该打电话报警。

  需要报警的情况包括: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2.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即单方事故);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方在移动到安全地带的过程中跑了。你也要果断报警,当然最好一出事故,立马记下对方车型、车牌号。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争执不下,马上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找交通仲裁,或者找服务中心的驻点交通警务室处理。

  对于第三条,需要补充的是,单方事故或者多车事故(比如三车追尾、四车追尾),同样需要报警,因为前者无人证明,而后者因为情况比较复杂,自行协商会有问题。对于第四条的补充是,如果对方说没有带驾驶证或行驶证、保险证,司机也不能心软,要马上报警。对于第六条的补充是,如果一方可以自行移动车辆,一方不能自行移动的,也要通过报警来处理。

  而那些一开始以为损失在2000元以内,后来发现超过2000元的事故,司机不必担心,在理赔服务中心找驻点交警,申请补办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可以了。

  有些车主可能担心自己草草处理后会哑巴吃黄连,又怕被交警判罚款,遇到这种情况,最妥帖的办法就是在不移动车辆的情况下拍照取证,然后第一时间将车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该分析的分析,该协商的协商。

  ■相关链接

  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

  杭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每日8:30-17:30(不午休),节假日照常服务。

  不在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内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既可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前来查勘定损,也可双方约定在次日(24小时内)一同在服务时间内到服务中心处理。

  非工作时间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按规定撤离现场、填写“协议书”。

  事故一方持外省保单如何处理

  机动车辆发生简单物损交通事故,经相互查验证件后,发现一方持有的是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对事故事实和过错责任没有争议的,也应当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报警处理。执勤交警根据现场调查及事故各方的陈述,当场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均在500元以内并共同要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可以当场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财产损失超过500元的,执勤民警现场确定分担比例方式进行调解。

  定损评估及损害赔偿争议的处理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向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向双方认可的或事故处理部门、法院指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物损评估。

  本市对物损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对损害赔偿一致要求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的,须持《事故认定书》和《定损协议书》,统一由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警务室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并交付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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