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潜规则 以办托运为名骗走垫付款
2008-11-19 13:5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 如今,物流公司垫付货款、运费已成了物流业的潜规则,但一些不法之徒却利用这一点进行诈骗。灯饰店老板谢同相以让物流公司垫付货款和运费为由,诈骗两家物流公司12万余元。近日,谢同相因诈骗罪被尖草坪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8年3月,在太原北方商贸城经营灯饰店的
江西人谢同相到广东的几家灯饰家具厂预定了一批灯具。随后,他找到中山市一家货运部和广东某物流公司,以将灯具运回太原再支付货款及运费为由,让两家物流公司分别为他垫付了10万余元和1.7万余元的灯具货款。几天后,第一批灯具运到了灯具店内,谢同相却称等所有灯具全部运回后会将垫付的货款和全部运费如约支付给物流公司。一个多星期后,谢的妻子接收最后一批灯具时,以谢同相不在太原为由拖延了支付货款的时间。5天后,当物流公司再次登门讨要货款时,竟发现灯具店已经更换了店主,于是立即报了警。后经侦查,谢同相将从广东运回来的灯具和店面以10万元的低价卖给了他人后潜逃回老家,赃款已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谢同相接收货物后低价转让,未付垫款人货款和运费共计12.5万元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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