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钒现金选择权生变数

2008-11-18 13:3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攀钢系的重组事项中,对其权证持有人的现金选择权问题,颇有争议。而近日中国证监会首次明确表态,开始关注相关事件进展。这就引发了市场对钢钒权证持有人可能获得现金选择权的预期,因此11月13日钢钒权证高开高走,暴涨28.06%,至收盘,钢钒权证的溢价率回升至-17.66%。
监管层发关注函
    近日,攀钢系紧急发出的一份公告称,2008年11月12日,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 《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表示证监会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但同时要求公司妥善处理因重组方案相关事项引起投资者的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稳妥推进。
    攀钢系三家公司接到攀钢集团以及本次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钢集团的复函后,均表示将坚决落实证监会函件的精神,尽力推进资产重组。同时,攀钢、鞍钢集团表示将在现金选择权等问题上,尽最大的努力。
    攀钢系还称,如本次资产重组在钢钒GFC1行权后实施,权证持有人行权将增加所支付的现金额,并增加公司暂停上市的风险。但公司还是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视资金筹措等情况继续稳妥推进重组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机会与风险并存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员在近日发布名为 《重组进程不会拖延权证可能拥有权利》的报告称,公司整个的重组方案不会推迟太久,应该会在年内完成,乐观的话甚至有可能近几日即拿到批文开始实施。但也指出,虽然目前权证持有者拥有现金选择权的可能性较之前大为增加,但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一旦权证没有现金选择权则内在价值大大降低,因此投资权证风险依然较高,建议相关投资者谨慎操作。
    根据 《深交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规定,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时间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应当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前三个交易日内刊登实施公告。这也就是说,如果整体上市要在权证行权之前进行,那么最晚今日就要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否则,权证投资者将同样具有现金选择权。
    对于市场担心的给权证提供现金选择权,将增加公司暂停上市风险问题,大通证券认为,实际操作中并非困难。支付义务的增加量大致是70亿元,但这只是账面数字。也就是说,作为鞍钢来讲,只需要证明有支付现金的实力就可以。从近期上电股份的情况可以看出,一旦整体上市前景明朗,二级市场的股价几乎会等于或高于现金选择权价格,其中一部分投资者是不会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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