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6类产品今后须贴能效标识

2008-11-17 10:4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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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后电脑显示器、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必须要贴上能效标识才能销售。记者近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第四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中的6类商品,将从2009年3月1日正式实施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表示电器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家用电器产品贴能效标识,便于消费者在购买时直观鉴别。此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经推出三批产品目录,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电均已实行能效标识。
    这次第四批产品分别包括:计算机显示器、家用电磁炉、储水式电热水器、复印机、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6类产品。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工程师熊安华表示,在第四批产品中电脑显示器和电磁炉等,标识上除了能源效率,还要标明关闭状态能耗,也就是待机能耗。这在最初的冰箱、空调标识上是没有的,这说明能效标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公布的第四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规定,6类产品自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能效标识。对于2008年12月31日前出厂的产品,设置一个缓冲期,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
    据了解,今后这6类产品中,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产品销售时要在醒目位置黏贴能效标识,如果黏贴标识内容与实际能耗不符,企业也将受到处罚。 (钟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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