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与金融支撑体系构建

2008-11-10 14:2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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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2008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建设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跨越式发展,我们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抓紧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金融支撑体系。

  作为后发展地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金融基础相对薄弱,尤其是从金融整体来看,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规模较小,金融创新比较滞后,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扶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联系东盟的国际区域合作区,应参考其他经济区开放开发的经验,积极争取金融优惠政策,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产权交易、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等。

  一、金融机构支撑体系

  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程度是衡量区域金融实力的重要标志。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机构支撑体系的侧重点应该是积极推进 广西金融结构的调整和经营模式的转变,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的竞争力,努力形成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区域特色金融机构体系。

  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驻桂分支机构的作用。支持在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推进新体制、新机制的有效运行,增强服务手段和功能,促进银企合作,引导其改善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推进其在系统内争取政策,加大对广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保持信贷稳健增长。

  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一方面,要继续坚持服务“三农”方向,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北部湾银行的组建,优化股本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发挥机制优势,立足本地经济,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金融市场支撑体系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快发展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保险市场,逐步形成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支撑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货币市场方面,要积极鼓励广西金融机构通过货币市场拆借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鼓励多种类型法人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参与推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建设,加强区内外资金调剂。

  股票市场方面,要加大宣传、培训、服务、引导力度,推动一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一批企业进入保荐机构辅导程序,推动一批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到境外上市。

  三、金融服务支撑体系

  金融服务是全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服务的作用日趋重要,不仅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

  重视人民银行的基础性金融服务职能。要在人民银行已建立了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的基础上,加紧建立和完善区域支付结算体系,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覆盖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工作,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持。实行贴近百姓的货币发行服务,改进货币发行和现金管理,不断提高人民币流通效率。充分运用已建立的广西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为政府部门、纳税人办理缴税、非税收入、集中支付业务和其他支拨业务。积极争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主体潜能,找准金融服务新方向。商业银行应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积极突破,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服务方式、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和信贷政策,不断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和低成本化金融服务需求,拓展银行业务发展空间。

  政府金融服务也应及时跟进。及时研究制定促进区域金融发展的规划、政策,整合、优化配置区域金融优势,协调金融投资导向,为银企双方合作交流提供政策性服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四、金融信息支撑体系

  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银企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联系,为金融支撑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提供高效的信息平台。一方面,要借助筹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立政银企三方共享的电子信息平台。通过推动政府部门、银行、企业在信息平台发布产业政策、产业规划、金融产品和信贷意向等信息,实现政银企协作从会议组织形式向电子信息形式转变,增强信息透明度和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建立企业项目推介制度。建议每年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1-2次项目推介会,对区域内的招商引资情况及在建、新建、已核准和已备案的拟建项目情况进行认真筛选,让银行及时了解项目背景,提前介入项目运作,更方便地进行项目筛选。

  五、金融创新支撑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增强金融创新意识,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以创新谋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促服务,以创新增投入。

  制度创新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开发性金融资金与商业性金融资金甚至民间资金协调配合的信贷模式,搭建高效的融资平台。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加快闲散资金向产业资本的转化。

  产品创新方面,应积极引入和发展项目融资、BT、BOT与银团贷款等支持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模式,加快杠杆融资、公司收购、金融租赁与信托投资、上市辅导等公司金融服务的发展,创新诸如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及信贷二级交易等金融产品;同时加快电子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

  服务创新方面,鼓励各金融机构发挥特长和优势,积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根据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特色,设计多样化的融资组合;积极推动各大银行实现海内外分行联动,为区域内客户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现金管理、项目融资、投资银行等金融服务;指导和帮助涉外企业积极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灵活选择结算币种和工具,有效规避国际金融市场风险。

  六、金融生态支撑体系

  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状况,不仅影响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而且决定着区域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信用是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的前提条件,地方政府应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加紧出台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区域金融生态建设。应以信贷征信为核心,加快信用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面,不断提高信用信息的质量;积极培育信用评级市场,并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加强金融债权管理。

  七、金融稳定支撑体系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发展的重要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共同协调建立起长效的金融稳定机制,加强监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流,完善风险预警方式方法,共同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正常经济秩序。应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提高区域金融稳定报告的科学性和影响力;完善金融应急预案,增强演练的真实性、有效性,提高快速反应及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坚持风险约束和成本约束,增进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的互动,增强各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以化解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对区域主要金融风险点的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反洗钱联动等相关金融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

  八、金融合作支撑体系

  应加快制定区域金融合作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平台和合作平台作用,建立以东盟、港澳和泛珠三角等为重点的区域间金融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开放合作的新空间。应加快制定区域金融合作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平台和合作平台作用,建立以东盟、港澳和泛珠三角等为重点的区域间金融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开放合作的新空间。

  九、金融人才支撑体系

  应强化人力资源是金融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吸引各类高素质金融人才聚集广西。对急需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要在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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