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无油可卖 欲借《反垄断法》寻突破

2008-10-15 10:4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刘世昕
    虽然总理、副总理先后有过14次批示,但中石化、中石油两大石油企业依然卡住油源,拒绝给民营石油企业供油,全国2/3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由于分不到石油市场的蛋糕已经倒闭。曾带领民营石油企业家10多次上书国务院的石油商会会长赵友山表示,他会锲而不舍地上书总理,继续为民营石油企业讨油,但更重要的是,今后他或许要借力已经实施的《反垄断法》。
    赵友山是在有300多家民营石油企业参加的 “中国石油流通论坛”上做此番陈述的,与以往若干次相关主题论坛不同,这次被邀请参会的还有两位 “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组”的成员以及两名律师。
    政策松动也难撼动垄断
    据赵友山介绍,相比2006年的数据,2008年年初,全国石油民营批发企业关门、倒闭了三分之二,民营加油站倒闭三分之一,亏损的有一万多家,几十万职工下岗失业。
    虽然有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在上,但民营石油企业一直没有停止过努力。他们向中央求油的信函被总理、副总理批示了14次,一些地方政府的管制也有所松动。
    今年夏天调查发现民营石油企业举步维艰后,黑龙江省政府出面与中石油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负责每月为民营油企供应1万吨专项柴油,由黑龙江省发改委负责分配,省地方石油协会进行协调配合。
    此举让民营石油企业看到了政府的积极姿态,但1万吨的配额只是杯水车薪,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的生存问题。根据黑龙江省的这次分配方案,一些有资质的加油站每个月能分到7~14吨油。即便拿到上限14吨,也只够一些加油站繁忙时一个小时的加油量。
    在中央部门层面,形势似乎也有好转。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602号文件: 《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文件要求,两大集团采取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同时保持民营石油企业的合理利润。
    为了进一步落实602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紧随其后又联合发布1718号文件。但实际执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在两大石油公司根本不买账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依然因为缺少油源,挣扎在死亡线上。
    赵友山认为,两文件的执行效果之所以不好,是因为文件并没有解决好石油体制的问题。要解决好油源问题,仅有协调性文件是不够的。各级政府部门只有高度重视,专项专人管理落实602号文件,民营加油站关门停业的状况才能真正有所缓解。借力 《反垄断法》
    政策的松动几乎改变不了市场的格局,但赵友山最近想明白了,除了继续寻求政策的突破外,他要借力已经实施的 《反垄断法》。于是在民营石油企业家们的年度聚会上有了反垄断法的专家和律师。
    律师赵国华说,如果民营企业起诉,依据也比较充分,比如两大巨头不给民营企业供油实际上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与反垄断法有悖。但在赵国华看来,民营企业要起诉两大公司并不是最好的出路,因为政府的政策松动说明沟通和对话的机制还存在。
    另一位律师赵辉提出,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只能从行政部门指定的两大集团手中买油,这构成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的 “限定经营行为”。民营企业无法从两大集团手中买到油,消费者就只能从两大集团下属的零售点买油。这意味着,消费者变相地被限定只能购买行政部门指定的经营者的油,这一后果构成了法律中关于 “行政机关变相限定个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行为。
    事实上,在一些学者看来,如果目前的石油体制不改革,民营石油企业即便在政策领域或者是法律诉求方面有所突破,效果也是短暂和不稳定的。
    学者们担心的是,由于现有民营企业实力太弱,即便拿到油,也很难改变目前的市场格局。垄断不打破,无益于消费者。如果民营企业的斗争不是最终为消费者服务的话,是得不到最广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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