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
2008-10-15 10:3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再次明确了川江及三峡库区航行船舶标准船型的最大平面主尺度为5000吨级标准船型的平面尺度标准。今后,新建或改建的不符合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将不得在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营。
三峡工程成功蓄水、三峡库区航道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船舶大型化趋势日益明显,川江和三峡库区出现了大型非标准船舶,这些大型船舶超出了现有航道、船闸、码头、桥梁等航运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和客观条件限制,带来了安全隐患,影响了三峡船闸的利用率和通过能力。
交通运输部在综合考虑航道、船闸、码头、桥梁等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多次组织专家进行反复研究论证,要求对现阶段通过三峡船闸进入川江及三峡库区的最大船舶平面尺度标准维持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的最大平面主尺度(即5000吨级标准船型的平面尺度标准);各级船检、海事、运管、船闸等管理部门要严格管理,不允许不符合标准船型的船舶通过三峡船闸。 (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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