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十一后在食品标签中显产地国家

2008-10-13 10:0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美国农业部要求零售商在多种食品标签中显示产地国家,包括:牛肉、小牛肉、羊肉、鸡肉、猪肉、山羊肉、野生或养殖的鱼类和贝类、新鲜或冷冻的蔬菜和水果、花生、核桃、人参、澳洲坚果。
    如果你吃过鱼和贝类,你也许已经看到了在海产品专柜上标明产地国家的标签。现在你可以在其他食品上看到类似的产地标签。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加工过的食品 (肉丸子、香肠和番茄酱)则不被新规定包括在内。同样被新规定排除在外的还有混合类的食品 (如:含有多种水果的什锦水果杯,含有生菜和沙拉调味料的什锦沙拉,袋装混合冻豌豆和胡萝卜),另外还有烤坚果也不包括在内。
    这项要求在食品上粘贴产地标签的新规定 (COOL)对餐馆和在颁布时间之前生产和包装的食品并不适用。产地标签应包括食品产自的国家,并不包括那些国家的州县或地区。
    美国农业部计划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中向零售商们普及这项从2002年起就开始酝酿的新规定。 (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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