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连返连车需持当日票据上路

2007-9-4 11:4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确保“首届新领军者年会——从达沃斯到大连”会议期间市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日前,经筹委会同意,我市发布了年会期间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其中要求,9月4日至8日每日7时30分至22时,我市部分机动车在市内四区道路上按单双号限制通行。此消息在本报刊登后,连日来记者接到了多位读者的咨询电话。昨日,就市民普遍存在的一些疑问,市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做出了解答。    满员通勤班车(19座以上)只允许在早晚车辆高峰时段上路
  通告要求,9月4日至8日每日7时30分至22时,禁止货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四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市内四区道路上通行。其他机动车在市内四区道路上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5吨以上《货车通行证》在此期间暂时停止使用。
  其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货车,即使是个人营运的货车也不允许在9月4日至8日每日7时30分至22时在市内四区道路上通行。
  通告中说明,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通勤班车;特种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车、环卫运送垃圾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达沃斯”标志客车通行证的机动车和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带有“达沃斯”标志货运车通行证的机动车将不受单双号管制措施限制。对此,市交警支队负责人特别指出,由于我市目前没有专门的统一使用的班车通行证,所以此次针对班车做出特别界定:单位通勤班车专指19座以上的中巴、大客等,上路行驶时乘客须坐满,且满员班车只能允许在每日的早晚两个车辆高峰期间上路,即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和16时30分至18时30分,其余的平峰时段通勤班车不允许上路。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将罚款200元
  按照通告要求,市区港口下滚装船的机动车(以船票为准)不受单双号管制措施的限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样,外地车进入大连市内四区以及从外地返回大连市内四区的机动车,来连或返连当日也不受单双号管制措施的限制,但必须以当日票据为准,其他日期也都要执行通告的要求。这里特别指出,东快路属市内四区道路。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况对市区其他路街实行临时限制通行措施,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交通民警的指挥行驶,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将罚款200元。
  交警部门提醒:普通的单位用车都将受到单双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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