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项目将享受政策扶持

2007-9-25 15:5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市长王鸿举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的《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后凡认定为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都可以享受到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 
    据介绍,该《办法》在根据国家标准对物流企业按主管业务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综合型物流企业,指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的企业;第二类为仓储型物流企业,指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的企业;第三类为运输型物流企业,指直接提供货运、货物快递业务的企业。 
    《办法》对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认定给出了明确标准:重点综合型物流企业的标准是企业年综合物流营业收入4000万元,资产总额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并能提供物流规划、资源整合、方案设计、业务流程重组等方面的服务。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的投资标准为5000万元以上,与江苏等省市的标准相当。 
    据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有500多家,按本《办法》划分后,能够达到重点物流企业量化指标的企业约有100家。这100家企业都将能享受到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如《重庆市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等。 
    “但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称号并不会实行终身制。”据介绍,市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企业和项目业主的季度经营报表、企业重大事项报告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重点现代物流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对重点现代物流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以及进度等抽查和临时审查。对达不到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条件的,将取消其重点资格,同时也将停止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建议》等议题。黄奇帆、吴家农、余远牧、谢小军、周慕冰等出席了昨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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