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市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2007-9-19 15:4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县、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流通业发展,发挥现代流通业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开拓市场、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政府促进流通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要求,现就我市2007年促进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使用原则
1、 项目扶持原则。促进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流通现代化项目,项目载体明确,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2、 项目评审原则。市商务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按要求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 专款专用原则。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通过项目评审的汇报意见,办理资金拨款手续。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拨付到实施主体,严禁截留挪用,如有违反规定将按财经法规严肃处理。
二、 资金使用范围
1、重点流通企业培育项目。支持重点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新建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四星级以上酒店及现代物流配送、仓储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
2、社区商业示范创建项目。对评定为省级或省级以上商业示范社区和在社区范围内实施早餐工程、社区生鲜超市和菜市场改造、便民服务台建设、发展社区连锁门店等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对列入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建立配送中心和在试点县、区的乡(镇)、村,开设日用消费品连锁店或开设生产资料连锁店给予补助。
4、“三绿工程”及市场监测项目。对评为省级绿色批发市场、绿色饭店和新建城市生猪机械化屠宰场以及清真餐饮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对进一步完善省级市场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系统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5、流通领域节能降耗项目。对市重点支持的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企业等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加快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
6、流通自主品牌培育项目。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恢复、改造、升级传统工艺、技术及进行流通现代化改造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对组织开展酒家酒店等级评定与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进行补贴;对获得驰名商标的流通企业、著名商标的流通企业和获得国家特级与一级酒店、金鼎与达标百货(超市)等省级以上著名品牌的流通企业、三星以上加油站给予奖励。
7、电子商务项目。对投资新建集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网站给予贴息或补助。
8、生猪活畜储备代储项目。对列入市生猪活畜储备代储企业给予补助。
9、开展全市流通企业纳税情况评比活动,对纳税排名前10名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 项目申报条件
凡申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为独立核算法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或服务于我市商贸流通业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
四、 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按下列要求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2007年现代流通业专项项目补助申报表》或《2007年现代流通业专项项目贴息申报表》(见附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批复文件。
4、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投资明细项目)。
5、贴息项目出具项目贷款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
6、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评定的有关荣誉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请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材料分别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刘富有,电话2818695;市财政局企业科何猛,电话2129038。
附件:
1、《2007年现代流通业专项项目补助申报表》
2、《2007年现代流通业专项项目贴息申报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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