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配送途中被盗公司损失10万谁来担责起纠纷

2007-8-9 18:4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做空车配货生意的文登市民王先生,介绍一辆货车为临沂一家公司托运了约15吨铜,可是中途货物被盗,损失大约10万元。一个多月后,临沂这家公司竟找人到王先生的配货站让他赔偿货物丢失造成的损失。8月7日上午,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王先生告诉记者,7月5日,临沂一家公司要从文登托运15吨铜到临沂,经他的配货中心联系,大货车车主徐某表示可以为其托运。于是王先生作为中介方,临沂公司和货车车主分别为甲方乙方在配货中心签订了《运输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了始发地、目的地、货物价值、运费以及三方的责任。
  货物装好后,货主押车启程。没想到途中,货车上约2吨铜被盗,损失约10万元。车主徐某没敢继续往临沂赶,而是掉头回到了文登,货物则由货主另换了一辆车运到临沂。
  8月6日,几个自称受临沂这家公司委托的人员来到王先生的配货中心,要求王先生为司机徐某垫付货物丢失造成的损失。王先生解释说,协议书上明确写着“中介方只负责货物运输前的事项,货物运出后的一切事宜均由甲乙双方自行处理,中介方只起证人作用,不负责赔偿。”货物丢失他们应该找司机,而不是找配货中心,可是对方根本不予理会,依然让王先生尽快赔偿损失。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文登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他认为,按照《协议书》中三方的约定,货物出现问题,中介方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司机与货主如何核定责任,双方可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相关部门进行具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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