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与新加坡石油签分成合同

2007-8-7 10:4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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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宣布,其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与新加坡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石油”)已就南海26/18区块签订产品分成合同。 
  据悉,此次就26/18区块签约是中海油与新加坡石油的首度合作。新加坡石油公司将完全拥有并运作珠江河口盆地的26/18勘探区块。
  “双方合作,能够获得一个双赢的局面。”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对此表示。
  根据合同规定,新加坡石油将承担100%的勘探费用。如果勘探有所发现,中海油将获得51%的所有权。26/18区块位于南海东部海域的珠江口盆地,区块面积4.961平方公里,水深85-200米。在勘探期内,新加坡石油将在26/18区块进行二维地震数据采集,并钻探预探井。
  韩晓平表示,中海油将能够借助新加坡石油公司海上勘探的技术,获得更多的油气资源,提高公司的资源供应能力。而从新加坡石油公司角度来分析,其勘探成功后,所获油气资源将拥有一个广大的中国市场,并且鉴于勘探所在地区在珠江口,其运输成本更加低廉,获利前景很被看好。
  针对产品分成合同的签订,新加坡石油公司首席执行官Koh Ban Heng表示:“进军中国使得新加坡石油能够扩大市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勘探和生产能力。”不过,该投资年内不会对新加坡石油公司的实际收益造成实质影响。
  资料显示,新加坡石油是一家国际性的石油公司,拥有新加坡惟一独立的石油提炼厂。 其业务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开采、提炼、集散及分销、原油及精炼石油产品的市场营销与贸易等方面。  
  另据北京晨报报道,本次签约是中海油与新加坡石油的首度合作。后者将成为受到中国新近出台的原油出口关税新规影响的首家外国石油商。新规定为,8月1日起,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作者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出口将照章征收5%的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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