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未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2007-8-4 10:3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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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省城众财产保险公司开始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如果没有缴纳车船税该如何补缴?能否一次缴两年的车船税?2007年之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补缴标准是什么?记者近日接到了不少这样的咨询,并把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整理,请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我2007年没有缴纳车船税,而且我的交强险是在2007年7月1日前投保的,现在我要怎么办理补缴?

  保险专家告知,客户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补缴车船税。按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将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二.我是在2006年12月投保的交强险,我能否在2007年12月底续保时,将2007年和2008年的车船税一起在续保时缴纳?

  保险专家告知,如果车主在2006年投保时,保险起期在2007年年初,那么在2007年底按期续保时,就应该缴纳2008年度的车船税,2007年度作为上年补缴。如果车主在2006年投保时,保险起期是在2006年12月底,那么在2007年底按期续保时,就应该缴纳2007年度的车船税,至于2008年的车船税,车主可以在下一年续保交强险时缴纳,也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缴纳。

  问题三.我的一辆车子被盗后,刚失而复得,该如何缴纳车船税?

  保险专家告知,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辆,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问题四.我的车子是在北京登记注册的,我现在济南使用,请问我的车船税可以在济南缴纳吗?

  保险专家告知,可以。根据规定: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如果各地有其他相关要求的,以当地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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