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取消最低收费标准

2007-8-22 13:2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服务标准”对计时、公司规模等进行调整
  商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快递服务标准》已通过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据了解,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服务标准做了相应改动,服务时限由原来的按“工作日”计算改为按“小时”计时。至于备受争议的起步价,也取消了具体数额规定。
  国家邮政局上月公布的《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曾引起业内关注,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快递服务标准》,对存在争议的最低收费标准、限时服务、从业人员数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最长时限为1个工作日,国内异地最长时限为3个工作日”,皆改为按“小时”计算快递时间。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同城快递服务费用不应低于8元、国内异地不应低于12元”的最低收费标准也被取消。同时,在快递公司的规模上,从业人员的最低数量也由20人调整为15人。
  我国快递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民营快递企业也逐年增加,目前快递企业已达3万多家。有关专家预计,今年我国快递业将有25%以上的市场增长空间。
  “按小时计算快递时间,将使快递服务更加快捷。”中国物流学会研究室主任贺登才表示。一些民营企业打价格战,同城快递费只收5元。对此,贺登才指出,取消最低收费价格,可能与当前叫停的行业协会操纵市场价格有关,这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客户需求不同,有的侧重价格,有的注重服务,取消最低收费限价,会增加快递市场的竞争强度,提高快递企业的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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