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流通企业可获政策性贷款

2007-8-15 9:5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8月12日,记者从商业部门了解到,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500亿元政策性贷款支持流通业发展。作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省份,辽宁的流通业在政策支持的范围之内。 
  据了解,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在五年时间内,将提供500亿元政策性贷款支持流通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一是国家重点培育和联系的大型流通企业;具有区域和专业领域竞争优势的大中型流通、物流企业;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物流园区。二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省市(辽宁省、湖北省,南京市、成都市、绵阳市、潍坊市和厦门市)的重点流通企业。三是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的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四是发展势头好、有潜力的中小型流通企业,涉及民生的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连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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