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流企业将获用电优惠

2007-7-4 11:2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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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经贸委获悉,由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制定、市政府同意、15部门联合签发的《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穗发改贸[2007]7号)日前正式出台,推出七大政策加速广州市物流业的发展。

  在目前广州电力紧张的情况下,经贸委仍将对大型物流企业实行用电优惠政策,对列入省重点扶持的物流龙头企业、大型城市配送中心以及重点物流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列入供电保障企业范围。对上述企业及3000吨级以上物流企业冷库用电价格,由广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价格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包括规划和用地政策,经认定的市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可享受物流用地政策。经确认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用地,按国家有关用地政策,以工业项目方式出让。在物流财税方面将落实国家试点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积极推荐物流企业列入国家试点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入仓即予退税”试点。物流信息化方面,有关部门将加大对物流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进一步加强“大通关”建设,深化电子口岸建设,逐步建设成为具有一站式服务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的统一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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