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该将建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推给开发商

2007-7-20 11:5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8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中提出,“作为入市条件,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15%的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 
  《规划》还提出要通过4个主要措施和3个辅助措施,这7个方面确保40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资源。具体包括:地铁综合开发200万平方米、开发配建1200万平方米、提高容积率100万平方米、划定控制区2000万平方米、轨道周边400万平方米、清理回收/实施代建100万平方米等。对于“作为入市条件,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15%的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安邦分析师表示怀疑。这实际上是混淆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居住权属于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力范畴,在这个意义上,房子也就有了“公共品”属性,出台措施令居民有房可住,也就成为政府的基本责任之一。房地产商是企业,它们的基本责任是为自己的股东负责,最大化自己的利润。所以,对于“保障性住房”之类产品应该由北京市相关部门主导来做,而不能把这样的事情交给房地产商,由他们来主导。这样做的结果将是,开发商将尽力从谋利的角度去搞“保障性住房”,将会严重背离政府的理论上的初衷,就像此前的经济适用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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