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将给癫狂楼市再添一把火

2007-7-16 17:5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上海正式对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开征土地增值税。6月13日,上海地税部门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月15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所谓非普通住房是指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在经历一个多月的缓冲期后,二手房转让征税规定开始付诸实施。至此,理论上,上海对非普通二手住宅在交易环节所课的税负可达到交易价格的9.55%。主要包括:营业税(5.55%)、契税(1.5%)、个人所得税(2%)、土地增值税(0.5%)。此外,还有印花税、手续费等。安邦分析师认为,此例一开,在加税可以抑制投机打压房价的惯性思维指导下,其他地方自然效仿,这样一来,将给目前癫狂的房地产市场再加一把火。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