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部分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2007-5-8 9:1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石狮部分企业出口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

    5月1日起,石狮检验检疫在提高口岸放行效率上又有新招:对符合条件的直通放行企业出口相应范围内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马上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凭此通关单就可在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实现出口货物直通放行,不再需要到口岸进行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也不再实施查验了。

  近日,记者在石狮检验检疫恰好碰到两家“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他们出口的货物也是直通放行范围之内的。两家企业很快便拿到了通关单。据其中一家企业的王姓办事员介绍,这比过去节省不少时间。若不用再到口岸二次报关,省去的时间和费用就更多。

  目前,这一试行办法仅限于福州海关关区。石狮检验检疫告知,符合出口直通放行条件的石狮企业,在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时,可提出直通放行申请。此外,出口产品免验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出口分类管理中的一类企业、实施“出口电子监管”的二类企业或同等条件的企业也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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