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公路禁区令呈立会

2007-5-5 10:1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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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道:深圳湾公路大桥和口岸是香港与深圳的第4条行车过境通道;双方正致力推动深圳湾口岸于今年内通车。 

保安局公布,连接港方口岸区的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以及附近的后海湾干线部分路段划为禁区;有关命令及公告今天刊宪,下周三(5月9日)提交立法会;并在港方口岸区启用当天生效。

  深圳湾公路大桥和口岸是香港与深圳的第4条行车过境通道,香港和深圳正致力推动深圳湾口岸今年内通车。

  列禁区以有效管理

  保安局已根据《公安条例》,订立《禁区(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及后海湾干线部分路段)令》,把连接港方口岸区的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及附近的后海湾干线部分路段划为禁区。

  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位于港方口岸区之外,属大桥部分,连接港方口岸区与香港境内。

  该局表示,为有效管理深圳湾管制站,包括维护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必须把深圳湾公路大桥香港段和后海湾干线部分路段列为禁区。

  警务处签发许可证

  禁区限制在港方口岸区启用当天生效。鉴于管制站的性质,限制将24小时有效。

  在划定禁区后,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所制订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准许进入)公告》,发出一般许可予经由港方口岸区新管制站进入或离开香港的人士,以及驾驶过境车辆和指定公共交通工具以运载该等人士的司机,准许他们进入或离开由港方口岸区、深圳湾大桥香港段和后海湾干线部分路段组成的有关禁区。

  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市区及新界的士、专营巴士和专线小巴。这项安排与其他陆路边境管制站的运作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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