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出台新规所有商船进入前须自报家

2007-5-31 12:4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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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31日电(记者朱峥)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船舶交叉会遇局面,并减少船舶碰撞、搁浅和误入养殖区等事故,提高辖区船舶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烟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烟台VTS用户指南》近日正式颁布。

烟台海事局有关人员介绍,烟台港10年前吞吐量为1250万吨,而去年的吞吐量已达到8000余万吨,船舶年总流量达5万艘次,日均约140艘次。随着烟台港船舶流量增大,通航密度增加,造成区域交通极度密集,容易发生船舶交通事故。

  为此,烟台港2005年5月又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了烟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经一年多的试运营于今日正式运营。该系统是集多种先进技术和前沿科技于一体的新一代综合管理平台,先后整合了船舶交通管理、船舶自动识别、工业电视监控、全球卫星遇险报警等12种系统资源,装备了甚高频、单边带、海事卫星F站、微波移动视频等8种通讯设施,对辖区水域船舶有效监控范围扩大到了15海里以外。系统所有信息采用大型数据库管理,并可以自动处理一些船舶违法报警信息,如超速、走锚等情况可自动报警并记录,有效提高了辖区船舶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

  根据新颁布的《烟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以烟台山灯塔为圆心,半径15海里的圆弧为第一报告线,船舶今后在进入该区域前须向烟台交管中心报告船名、船位及进港目的。船舶在进入上述报告线内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时,必须向交管中心报告详情。

  各航运企业普遍认为,两个新规定的出台,为烟台港口的发展、保证船舶安全和建立良好的运输平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烟台渤海轮渡有限公司总船长王福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管中心现在把航道信息提前通报了船公司,可及时调整船舶开航时间或航速,既保证了吃水受限制船舶的进出港安全,又保障了客运船舶的准班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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