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

2007-4-3 15:0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 
 
   今年4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17周年纪念日。17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各项事业成效显著。《城市规划法》为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城市规划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时期,为了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我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南宁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处罚办法》等。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市还编制了各种法定性规划,其中有正在实施的199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正在修编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南宁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以及基本覆盖全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点地区、重要景观节点的控制性规划等,基本形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组成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结合,形成了我市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为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龙头作用不断显现


    今天的南宁市与“九五”期末相比,建成区面积增加了40多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增加了60多万人,城镇化水平上升到37.8%,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在城市规划引领下,我市拉开了城市大框架,目前,城市中心城区初步形成了“五横三纵四环”的大交通网络,城市发展空间得到了扩展,城市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中国绿城目标初见成效,南宁已成为宜居城市之一。这一切,都是我市十几年来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有效实施城市规划的结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南宁市全体市民关心支持下取得的成果。


《城市规划法》在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中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南宁市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城市,处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多个区域合作的交会点的核心,是多区域合作地缘经济的中心,是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中“南宁—新加坡一轴”的起点。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长期落户南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设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以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加快推进,南宁市已成为多机遇重叠、多区域合作的交会点,区位优势越来越突出,面临着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放创新,科学规划,严格执法,按照“以邕江为轴线,西建东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向南”的城市发展战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建设好中国—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这三大基地。把南宁建设成为中国—东盟的区域性信息中心、交通中心和金融中心。

    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在今后仍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规划,积极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为城市规划出谋献策,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为把我们的城市规划得更加美丽添砖加瓦。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城市规划法》的统领下,科学规划,严格执法,为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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