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开发票声称是总公司规定 海口一物流公司涉嫌偷漏税

2007-4-29 11:2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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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家物流公司在日常业务中编出各种理由拒绝向消费者开发票,直至面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检查时,该公司仍然声称“不开发票是总公司的规定”。目前,海口税务部门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物流公司扬言:就是不开发票,看你能怎么样

  23日下午,海口市民胡先生向记者反映,几天前他的一个朋友通过位于白龙北路一家物流公司从北京托运一箱书籍给他。当日下午,胡先生来到该物流公司领取书籍。按照对方要求,胡先生支付了30元的相关托运费用。付费后胡先生要求物流公司开一张正规发票。这一要求却被对方拒绝,物流公司表示只能开收据。后来被胡先生问急了,又称必须要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且他们还要上报到广州总公司的那里,等一段时间才能开发票。胡先生问要等多久才能开出发票,物流公司却含糊其词,并没有明说。胡先生告诉记者,在整个过程中,物流公司方千方百计的找借口,就是不肯开发票。最后,胡先生急了,声称如果不开发票,他就要向有关部门投诉。岂料,对方态度竟扬言“爱去哪里告去哪告”,最后连收据也不给开了。

  胡先生说,虽然30元钱算不了什么,但对方的做法和态度让他难以接受。于是,他又向海口地税局票证分局进行了投诉。

  物流公司遭到税务部门立案查处

  海口地税局票证分局发票检查室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于当天下午4时许与记者一同来到该物流公司检查。经税务人员调查发现,胡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就此情况,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做不了主为由还是不肯开发票。一会儿后,该物流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打电话过来,竟然声称这是他们总公司的规定。

  税务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负责人的说辞是荒唐的,任何公司的规定,都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否则就是违法。消费者付款后,物流公司应该开具正规发票,如果故意不开,就存在偷漏国家税款的可能。目前,税务部门已对其立案查处。税务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再遇到此类情况,可拨打海口地税发票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作者:王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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