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的CSR采购合同中,增设了“遵守法令”、“机密信息”、“环境保护”、“尊重人权”等四项条款,供应商如违反上述条款,松下将中止与其交易。
松下电器在华拥有45家生产据点,主要生产超薄电视等音像设备及冰箱、空调等白色家电,2006年度在华销售收入达到7670亿日元,年采购零部件6000亿日元,其中在华采购比例达60%。
报道称,松下电器对中国以外的供应商也将缔结同样协议,到今年9月,将与全球9000多家供应商完成CSR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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