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带来治超尴尬

2007-4-12 12:3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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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9日8时,山西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所谓计重收费,是指按实际称量的车货总质量和行驶的里程收取通行费。其遵循的是“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是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科学的收费方式”。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之始,有人认为,计重收费是治理超载超限的治本之策,在山西更具有现实意义。如今,计重收费已实行4个月,在许多人眼里,它已成为超载合法化的代名词。

都是超载惹的祸

  “丁零零……”,3月8日凌晨2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了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贺永平,“太长高速公路(太原―长治)952公里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请出警。”电话那端传来指挥中心的声音,贺永平和同事们匆匆赶到事发地。

  事故现场,两辆同向行驶的货车尾随相撞,前车被后车撞进了停车带,后车停在距离前车几米远的行车道上,事故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地上散落着碳黑。后车驾驶员已死亡,驾驶室后面卧铺上躺着的一人受伤。经交警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与后车的严重超载有很大关系。该货车核载6吨,实载竟然达到12吨,超载达100%,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据介绍,伤者为肇事车车主,交城人,司机石某是他雇用的。3月7日下午,两人从孝义市某碳黑公司装载12吨碳黑准备前往河南送货,从一份送货协议看,交货时间为3月8日,双方议定运费为3200元。两人从太谷上太长高速,没多久便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对肇事车辆进行了车辆技术司法鉴定,该车制动系统正常。司机石某为颅脑损伤致死。

  贺永平告诉记者,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都比较快,超载货车在快速行驶过程中,一旦前方有异常情况,即使驾驶员能迅速反应并采取措施,但往往会因车体质量过大,而影响应急措施的有效执行,进而引发事故。另一方面,机动车的核定载重量是机动车保持良好性能的必要条件之一,长期的超载运输必然会影响车辆的性能,从而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山西省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为:标准装载(不超限)货运车辆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500米以上隧道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32元/吨公里。超限装载的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时,车辆标准装载部分按标准装载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国家标准装载的超限部分收取道路补偿费,其中超限30%以下的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收,超限30%至5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两倍计收,超限50%以上至10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自从我省高速公路对载货机动车实行计重收费后,“只要交钱就能多拉”成为众多司机的共识。一些车主及驾驶员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装载货物往往超过机动车核定载货量的几倍,有时甚至几十倍。

  “车流量大幅增长,尤其以大型货车数量增长居多;大型货车超载现象出现反弹并日益严重;大型货车以拉煤焦的占多数,因营运性大型货车车主为追求高额利润,大部分将厢式改为栅栏式货厢,因其结构封闭不严加之超载,普遍存在抛洒现象;大型货车还普遍存在安全设施不全现象,如灯光不全、无护网、无保险杠等。从今年一季度事故反映的情况来看,出现以下趋势:大型货车疲劳驾驶导致的各类形态的事故呈上升趋势;大型货车拉运煤焦抛洒导致小车追尾事故比例上升;大型货车不按车道行驶,致使小型客车不能正常行驶,右侧超车现象严重,引发的刮蹭、追尾事故比例呈上升趋势;大型货车因超载、安全设施不全导致事故发生后损坏后果加重……”一位高速交警在2007年第一季度事故分析材料中这样写道。

  由于拉焦车封闭不严,焦炭沿路抛洒,高速公路周边一些村民不顾危险,在飞驰的车流中捡拾焦炭,而命丧车轮的惨剧频频在夏(夏家营)汾(汾阳)高速上演,村民上高速让辖区高速交警防不胜防,颇为头疼。至今,在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六大队的院子里还扣着许多辆私上高速村民的自行车。然而,附近村民并没有吸取血的教训,4月2日傍晚,记者途经夏汾路时,看到几名妇女仍然在高速上捡拾着焦炭。

  2007年一季度,山西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却有所增加,在两起超载直接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有4人死亡。由于大量的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利益链环环相扣

  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煤炭、焦炭、冶金等矿产品主要依靠公路运输,目前全省从事道路运输的营运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8.4万辆,居全国第十位,公路货运占全省货运量的65%左右。长期以来,山西的货物运输特别是煤焦运输超载十分普遍。目前,山西营运的煤炭运输车辆100%超载,而且超载幅度普遍达到2到3倍,有些单车载煤竟达近百吨。

  山西的治超如全国治超曾几起几落,也曾轰轰烈烈,但终究没能彻底根治超载的顽疾,用司机们的话来说,反而是越治越超,超了还超。比较恶劣的是,治超导致公路腐败,个人利益寻租。有人比喻,货运车成了唐僧肉,谁都想从其身上揩油。

  搞了十多年长途运输的张师傅深有体会。十多年来,他的车从“141”、“142”、“西北王”、“10轮卡”到去年5月,换成了现在的“前四后八(六轴车)”,为了满足自己的载货需求,他只向厂家买了个车头,后在祁县花11万元订做了一个载重120余吨的大厢,高度可以与小二楼“媲美”,看着这个“庞然大物”,一开始,连雇用的司机都心里发慌不敢上路。因为“低速路”路况不好,走一趟需要三四天时间,还得沿途“打点”。山西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后,他决定走高速,今年正月,他又把自己的大厢换成了标准厢。即使走高速,他仍然没有逃脱被“分食”的命运。

  4月9日,司机回来了,也带回了一沓收费凭据。从山西介休到河北往返的低速、高速正规车辆通行费收据,就有21张,共计4300元。加油用去了4150元,“打点”煤检人员的黑钱:榆次50元、寿阳60元;给“送车”人的“劳务费”:介休200元,寿阳200元,祁县300元,阳泉100元;打点河北(没有实行计重收费)高速交警:石东(地名)100元,青县100元……明的暗的,这一趟司机共给他列出了13485元的支出,他的车货总量是98.79吨,超限重量是49.79吨,而他车的核载量是34吨,百分之百的超载。他这一趟的运费是17052元,减去支出和养路费及司机的工资等等,张师傅几乎没有什么钱可赚。“如果再换一个轮胎,即使是最便宜的,也需要2000多元,这一趟就等于白跑,有时候还得赔钱。没办法,你不跑,别人跑呀!超载都不挣钱,不超载你说能干吗?”张师傅无奈地说。

  在张师傅所在的平遥县,像他这样的养车户还有很多,几乎车车超载。

  国家对车辆开征的各种税、费均以车辆的核定吨位计征。在各种税、费固定计征的情况下,超限超载运输便是提高运输经济效益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办法。因此车主便设法提高车辆的载重能力,如加大动力、加固车架、加厚钢板、加高车厢栏板等。而一些汽车制造商和改装企业为打开销路,迎合车主少缴交通规费的心理,不惜“大吨小标”,采取降低吨位标识、提供假型号、假技术参数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手段促销,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超限超载运输的蔓延。为了应付过磅,有些车主竟然开起了“悬轴”车。

  而货运业的经营成本,一直处于逐渐攀升状态,尤其是近几年来,油价上涨、通行费用、过路过桥费用等,在道路运输业成本的构成中比重逐年上升。道路通行费用,在许多道路运输企业已经占到了25%到30%。而运输价格却一路走低,造成了运输价格与运输成本的背离,无序的市场压缩了每一个环节的利润,将负担全部转嫁给运输业的终端,司机和运输企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把负担又转嫁到公路部门。

  法规“打架”引困惑

  所谓的超限运输是指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也就是指超过了路的技术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规定货运车辆,按行驶证上的载质量,超过行驶证的载质量就算超载。所有超载都是违法的。超载是从行车安全角度考虑的,通常货车和客车超载只是不符合安全要求,但并不对路面造成太大伤害。而超限则构成了对路面状况和行车安全的双重威胁。超载的车辆不一定超限,但超限的车辆一定都超载。

  有媒体报道,截至2003年底,超限运输已造成山西省出现危桥254座,省干线公路损失达13.8亿元,县乡公路损失达11亿元。

  超限运输造成公路大修周期缩短。2004年,全国开始集中治超,提出的口号即为“保护路桥,关爱生命”。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2005年,我省着手启动计重收费工作。2006年12月9日8时,山西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货车计重收费。目前,全国已有江苏、山东、安徽、湖北、四川、青海、河南等省实行了这一举措。那一刻起,设在省高速公路入口处的超限检测点全部停止工作,货车只需在出口接受称重检测。随之带来一个问题: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载现象是否会泛滥?山西省交通厅相关人士表示,计重收费是公路收费的一种发展趋势。遵循的是“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是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科学的收费方式。有人认为,计重收费是治理超载超限的治本之策,在山西省具有更现实的意义。

  总投资约30亿元的太旧高速公路作为我省省会太原通达京、津、冀、鲁的重要货运通道,于1996年6月建成通车。据了解,从2000年到2003年,太旧路的车流量平均每年增加16%,在集中治超前,由于超限运输车辆造成的路面推移、拥包、沉陷、翻浆等病害的大面积出现,已严重影响行车,太旧路不得不提前进入大修期,2004年至2006年,太旧公司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用3年时间,投入5.5亿元对路面进行了大修。计重收费实施后,太旧路车流量陡增。今年一季度的通行量比往年同期增长了53.43%;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了183.60%。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过行车证上的核载量,即为超载,按实际情况可处以300至2000元的罚款,按照《公路法》,路政也有权对超限车辆进行处罚。由于超限部分司机已向国家交纳了道路补偿费,治超中出现的政策、法规“打架”现象令交警和路政部门对计重收费后还能否对超载违法进行处罚很是困惑。

  计重收费结束了几十年如一日不分车型收取通行费的历史,空车行驶的通行费比过去便宜了许多,大部分人认为其好处显而易见。但也有部分人对其能否遏制超限超载、会不会让超限超载合法化提出了怀疑。而现在大量的超载车驶入高速公路已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相关单位也开始意识到计重收费后出现的新问题,正着手研究这一课题。

  据了解,全省干线公路也将在年内陆续实行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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