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铁路外运合同49734万吨 "超签"引关注

2007-3-6 12:4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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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煤炭供需衔接工作展开后,到目前为止,全省煤炭购销合同基本签订。昨天,记者从省煤炭销售办公室了解到,我省虽然签得49734万吨的煤炭铁路外运合同,但部分煤矿同煤炭经销企业签订合同后,不能够及时上报,或超能力签订合同,形成货源合同和销售合同不能完全匹配。

  2007年我省共签订煤炭铁路外运合同49734万吨,纳入跨省区衔接的数量为35116万吨,其中除重点矿外,需要落实煤炭货源,由煤炭经销企业签订的铁路外运合同为14716万吨。

  另据我省各市煤炭工业局上报数据统计,11个地市煤矿总核定生产能力为3.12亿吨,同2006年生产原煤2.84亿吨基本吻合。但铁路外销煤炭货源为20912万吨,比铁路外运合同多6196万吨,能够满足铁路外销需求;而统计上来的公路外销煤炭货源只有3800万吨,远远小于每年公路外销1亿多吨的实际完成量;省内销量煤炭货源上报量为2800万吨,同省内实际完成也有较大差距。

  而对于此次煤炭供需衔接合同签订情况,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在落实煤炭货源过程中,出现对煤炭经销企业是否具备合同签订资格、应归入哪个销售管理单位等把握不准;个别煤炭经销企业对货源合同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全部精力放在同用户谈判、签订外运合同上,造成后期货源无法落实或落实数量不足等问题。这些导致个别煤炭经销企业超能力签订货源合同,如一家煤炭企业外运能力800万吨,但却签订煤炭货源合同2400万吨,这一方面说明企业对工作重视,但另一方面签订量大大超出实际需要,造成了其他企业货源落实相对困难,货源合同和销售合同没有完全匹配。

  针对上述问题,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相关人员认为,煤炭货源落实工作是山西省煤炭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有关精神的具体办法和手段,保证了产运需衔接顺利进行,防止了违法生产和超能力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领域。我省是国家确定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省份,从2007年开始,将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行业管理将会有相应变化。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利用煤矿监控系统、合法煤矿准销票制度、销售管理等手段,大力推进煤炭货源落实工作,保证山西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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