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6日起,长江干线从重庆至安徽的水上执法,将由长江海事局按照相关法规以及航道、公安、通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要求,统一负责水上现场巡航和登船行政执法,检查、制止、处理(处置)和取证有关违法行为;海事、航道、公安、通信等部门,将在统一设置的长江水上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办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集中办理行政许可、收费、处罚等事项。同时,在必要时段,长江航务管理局将统一组织海事、航道、公安、通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过去,长航系统海事、航道、公安、通信行政管理分别履行各自的执法职能,分散执法体制难以适应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为整合执法资源,更好地便民利民,交通部部署在长航系统建立“水上执法一盘棋,政务联合一体化”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长航系统分三个阶段,有条不紊地将联合执法实施工作推向深入。长江芜湖、三峡、荆州、九江、黄石、岳阳、重庆、安庆、宜昌、武汉等10个区段,先后顺利启动了联合执法。目前,长航系统已在长江干线设立了59个长江水上政务中心。联合执法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受到了船舶单位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金义华、党委书记黄强以及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航公安局、长江通信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武汉区段的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