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审计署发布2007年第2号审计公告,34个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在利国利民的同时,也大量掺杂着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等令人触目惊心的字眼。两年时间,这些“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上的“暗坑”、“陷阱”、“碎石”,纷纷暴露在审计透视下。
要想富、先修路
审计署昨天发布今年第2号审计公告显示,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时期开工建设的,均属于“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重要路段或区域干线公路,建设总里程532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84公里),概算总投资1662亿元,分别占“十五”时期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里程和概算投资的17%和16%,其中24个项目分布在中西部地区。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的34个公路项目普遍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逐步加强,工程质量总体较好,其中7个项目被评为优良工程。此外,34个项目中已有28个项目按期或提前建成通车,通车里程达3678公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首先是交通运输能力显著提高。如京珠公路新乡至郑州段的建成,不仅连通了安阳至新乡和郑州至许昌两条高速公路,有效缓解了老黄河桥及107国道的交通压力,而且通车第二年日均交通量就达1.45万辆。其次是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如四川省广安至南充公路建成后,把成都、重庆、川中、川东连成一线,进一步发挥了成渝两地的辐射作用,带动了沿线经济发展。湖南省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通车后,区间通行时间大幅缩短,2004年韶山等旅游景区的游客人数和收入比2002年增长30%。
与审计署2000年对部分重点公路项目的审计情况相比,近年来公路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集资、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也明显减少。但仍有一些项目在建设管理、土地征用和投资效益等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勘察设计失误等造成32亿损失
工程建设的前期勘察,工程设计都是极其重要的环节。假若地质条件与工程不相匹配,小则会增加投资造成浪费,重则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在此次审计中,因勘察设计失误、盲目赶工期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高达32.47亿元。
其中有16个项目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27.18亿元。如贵州省一家设计单位的部分领导收受贿赂296万元后,将遵义至崇溪河高速公路的地质勘察工作违规分包给10家单位;因部分勘察人员不具备勘察资质,造成勘察结果与实际地质状况严重不符,使工程增加投资和损失浪费共7.2亿元。
有10个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导致多计工程款5.29亿元,占合同价款的9%。如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工程建设单位少数人员和监理人员在收受、索取施工单位贿赂300多万元后,纵容甚至“帮助”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违规提高项目单价、违反合同规定多付工程款等,套取建设资金2400多万元。
逾3/4项目涉及资金违规
工程一响,黄金万两!由于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钢筋、水泥等原材料,一般涉及资金金额都较大,动辄上亿元。尤其是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均属于“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重要路段或区域干线公路,概算总投资更是高达1662亿元。巨额的资金,加上工程建设环节复杂,相关部门的资金违规现象很是严重。34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涉及资金违规,达到总数的逾3/4。
在资金违规的26个项目中,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或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21.58亿元。
其中,湖南、广西等6个省(区)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1.96亿元。如,2000年至200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机关事务中心下属的碎石场,在向呼和浩特至老爷庙高速公路提供的石料中,以虚列成本等方式套取建设资金1279万元,其中70%上交自治区交通厅(至审计时已有413万元用于招待和发放补贴等),30%给了项目建设单位。
另外,吉林、陕西等省(区)26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19.62亿元。例如,至2004年底,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级公路建设单位挪用建设资金9608万元,用于其他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设等,并将市政工程建设投资费用等7226万元挤入该高等级公路项目成本。
一半以上项目不严格招投标
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序中,招投标环节管理混乱是最容易引发经济问题的环节。在此次审计中,尽管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度,但有多达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违规率高达55.5%。
有些项目涉嫌有幕后交易,个别项目还存在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