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货纠纷不断快递业盼行规解决

2007-3-19 18:5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前日,网商甘先生价值上千元的几件内衣在委托快递公司送货时遗失了。“东西是快递公司丢的,当然应全额赔偿。”甘先生坚持要快递公司负责,而快递公司则称,按公司规定他们最多赔200元。几经商讨,最终快递公司称会“破例”赔偿全部损失。

该快递公司总经理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倒苦水,他称公司每次遇到这种事,只要客户闹,公司只有忍痛埋单。

  陈先生称他们公司实际上有自己的赔偿制度。快递业务单上有“保价”一栏,这个价格是由委托双方协商的一个对托运物价值的评估。如托运物遗失或毁损,快递公司将照“保价”赔偿。

  “而在绝大多数时候,客户不会去填这一栏”,陈介绍,快递公司会按“保价”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如果不填,只有按公司自己的规定赔偿。”

  据了解,EMS等大的快递机构也一样。EMS工作人员称如不填“保价”,“就算是丢失的是珠宝,赔偿也不会超过邮资费的2倍。”

  据了解,“保价”是非强制条款,客户往往为省钱而不愿意填写。国家对这一块并没有强制要求,快递行业希望通过货物保险来解决,“其实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就是立行规。”陈先生认为,应该强制要求客户和快递公司协商货物价值,并推行对大宗货物的保险。“行业最好有一个统一的赔偿制度。”本报记者 秦立军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