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贸货物可过境俄罗斯再通过海运销往东南沿海地区,这将拓展黑龙江省内贸货物南运的新渠道。利用俄方海运优势,将节约运费、降低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批准在黑龙江试点内贸货物可经俄罗斯运至我国东南沿海省份。
公告指出,黑龙江省煤炭、石化产品出境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仅对货物及其运输工具实施检疫,出具相关检疫证书;上述货物及其运输工具进境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凭货物出境检疫证书接受报检,不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只对运输工具依法实施检疫。上述货物以外的其它内贸货物出入境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