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因此,当机动车之间发生碰撞时,即使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的损失。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无形中耗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
去年10月25日,北京地区正式启动简化处理机制。该机制以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为前提,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的无责方只须向自己投保的公司提供有关索赔资料,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双方公司进行结算,大大简化了无责方的理赔流程。
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等7家公司已加入了简化处理机制。北京保监局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北京保监局计划在本月底将其余11家财险公司也纳入该机制,减少由于公司之间缺少平台而给无责方造成的麻烦,但不排除有一到两家交强险业务量很少的公司可能因无力承担系统改造费用而不愿加入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