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速公路何时成为社会公共物品

2007-2-27 11:1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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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高速公路收费15年以上,还让人看不到何时是个头,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高速公路成了营利性部门。即便已经成为被经营的实体,需要收费,那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标准,并且在逐步取消收费的过程中,适时调低收费标准。

一个时期以来,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再度受到各方关注。在这一背景下,近日广东省传来消息:从2002年至2006年,全省已撤销151个公路收费站,至2019年,将 

  全部撤销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与此同时,广东省相关部门还审核公布了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还贷基数(包括收费标准、收费年限等),按政策明确了收费期,新批的经营性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25年。这其实算不得什么令人惊喜的消息。我斗胆估计,在已撤销的收费站中,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属于乱收费的收费站;而到2019年,还有13个年头,也不算短;25年的收费期尽管有点长,不过,总算是给出了一个期限。应该说,这项措施的方向是对头的。

  政府推动高速公路建设的本意,是提供有效的公共物品,即不拥挤的不收费道路。在一定时期,因为建设资金,以及公路网体系的原因,高速公路为了收回建设资金,并避免拥堵,需要设卡收费。这是可以理解的。而按照这样的逻辑,在建设资金已经或基本收回的时候,人们自然就要提出如下问题:收费何时了,无限期收下去是否有道理?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收费标准应该如何确定,是否应该形成递减机制?即使在收费期,应该怎样尽可能地减少由于收费而造成的效率缺失?这些问题都可归结到一个问题:中国的高速公路何时才能成为公共物品?

  高速公路不是没有理由收费,但是,高速公路没有理由永远收费。即使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全部是银行贷款,它也有收回并使这部分资金获得相应回报的时候。事实上,以上“即使”是不成立的。在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投入中,来自税收收入的投入,或政府举债的投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里的政府举债,不是全靠高速公路收费来偿还的,部分是由后续的税收收入偿还的。因此,这一部分投入不需要靠收费来收回。一旦建设投资中银行贷款的本息收回,高速公路继续收费,其资金用途就是养路和养人。为养路收费,显然不能成立,因为每辆车都交过了养路费;为养人收费,那就更荒唐。即使要养人,有比设卡收费更好的办法。靠设卡收费养人,不仅效率是负的,而且实际上也是没有道理的。

  一条高速公路收费15年以上(根据我们的大致计算,中国高速公路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一般在6-10年,动态投资回收期在15年左右),还让人看不到何时是个头,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高速公路成了营利性部门。以上“经营性收费站”的说法就是注脚。更有甚者,高速公路还能成为上市公司,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难以释怀的事情。一旦“经营性”,一旦“上市”,不就利润最大化了吗?退一步说,即便我们承认并容忍这一现实,对这样的营利性垄断部门,也必须实行价格规制。有证据显示,目前中国高速公路收费的价格的确是过高了。已有媒体披露,有些地方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月工资高达七八千元。尽管这个数字不一定准确,我一时也难以证实,但由于垄断的存在,该行业员工的收入过高应是不争的事实。也难怪有人说,利用垄断的高速公路营利,是不正当行业利益的重要来源。与此同时,中国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运营已超过15年,累计收取的通行费、经营收入已大大超过其动态投资。按照2002年11月国务院“取消7类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的要求,这些高速公路应属于规定中“已偿还完贷款和集资款”的公路,应该停止收费。即便现在已经成为被经营的实体,需要收费,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标准,并且在逐步取消收费的过程中,适时调低收费标准。

  再来看看高速公路收费的效率。在欧美国家,高速公路大多不收费。而我国的一些高速公路在高峰时期,收费口排队超过200米,是一个较大概率事件,超过100米几近常态。当然,如果说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员不想改进,那是冤枉他们(据说,一些地方规定,高速公路收费口排队超过200米,即免费放行)。但最起码,当下的效果仍然不理想。前些年,某些高速公路在没有联网的情况下,就实行过在一端发卡,在另一端收费的方法,十几公里要停两次,人们都感到奇怪。我非正式地听说,是因为有收费员免费放行熟人的车,以及收据方面的原因。如果这是事实,那真是一个管理案例:为解决自身管理问题,不惜牺牲客户效率。也许有人会说,现在高速公路都已经联网,不取卡收费怎么办?而且,仅仅某一段不收费行吗?其实,这些都是技术性问题,并不难处理。以沪嘉高速公路为例。某一段不收费,且封闭中间的匝道,就能分流车辆,直达上海的走高速,去其他地方的走国道。这个道理和铁路开行城际间直达快速列车是一样的。再如,在高峰时间,往上海方向专设某个方向来车的收费口,准备好固定面额收据,不必经过电脑收费的20-30秒,不也能快一些吗?

  高速公路最终要成为公共物品,这既是国际经验,也是其性质和功能决定的。因此,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方案,告诉老百姓中国高速公路成为公共物品的时间表。即便在收费期间,其标准也应受到规制,并根据收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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