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财政补助农村公路养护

2007-1-27 10:4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制定方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进行改革,并报自治区政府批准执行。西藏将对县道及二类边防公路、乡道和通建制村公路进行财政补助,建制村通自然村以及自然村之间的公路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受益单位、农牧民群众养护,各地必须根据实际投入资金,确保农村公路的管养和正常使用。

西藏自治区财政2007年将按一定标准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县道及二类边防公路铺装路

  面每年每公里5500元,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3900元;乡道铺装路面每年每公里2400元,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1700元;村道(仅指通建制村公路)铺装路面每年每公里900元,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600元,新建农村公路(通建制村以上)交(竣)工完成后次年列入养护补助范围。除此之外,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总收入扣除合理征收成本后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根据部署,当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无法完全满足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需求时,农村公路沿线行政区域内的受益农牧民群众应采取低偿投工投劳的方式解决管理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尤其在农村公路发生中小自然灾害时,以劳动力资源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抢险保通及灾后恢复资金的组成部分。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政府主导的分级负责制,引导组织农牧民养护队伍进行定期流动养护,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专业养护队伍或沿线农牧民群众分段进行养护等方式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并积极探讨管养分离,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农村公路铺装路面的大中修、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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