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月22日专电(记者 王金涛)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2日宣布,重庆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将于4月1日实行“计重收费”。
多年来,货车不管装载多重的货物和超载与否,都按照其出厂时的核载吨位缴纳公路通行费,与实际载重无关。这最终导致两种情况发生:一是货车超载现象屡禁不绝;二是汽车“大吨小标”现象严重。由于汽车核载吨位越小,所缴规费越少,因此许多汽车厂家受利益驱动,为迎合市场,将原来设计制造的汽车核载重量故意从大吨位改为小吨位,并出售给车主使用,这种现象被称作“大吨小标”。据重庆高速公路发展公司估计,目前重庆运输市场上有30%左右的货车属于“大吨小标”。
据重庆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田世茂介绍,传统的公路收费方式造成“大吨小标”局面和国家规费大量流失,造成货运市场不公平竞争和运价混乱,使货车超载现象经常发生,严重损坏公路路面,给公路交通埋下极大的事故隐患。计重收费是我国收费公路一种全新的收费方式,它根据货车的车货总重量来收取通行费,不再有核载重量、车型的划分,这样就可以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超载局面,使货运竞争更加公平。
为顺利实行“计重收费”,重庆高速公路已于1月18日开始在每个收费站出口实施“计重收费”工程,预计3月5日施工结束,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改造、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田世茂说,“计重收费”为规范重庆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提供了很好的契机。实施“计重收费”后,重庆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将统一按照“元/吨公里”标准计费,桥梁、隧道货车通行费将统一按照“元/吨座次”标准计费,这样就可消除目前因收费路网内各路段收费标准不统一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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