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将补贴新建、改扩建机场 向中小机场倾斜

2007-12-26 11:0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在机场属地化改革补贴取消后,对机场的补贴政策又将启动。
  昨天,民航总局公布了《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将利用部分机场建设费资金对全国机场的新建和改扩建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将“向安全建设倾斜、向不发达地区倾斜、向中小机场倾斜”。
  根据《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民航总局投资补助资金的来源为民航机场建设管理费(集中部分),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项目的范围是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建设项目。按照大类分为新机场项目和现有机场改扩建项目。
  相应的,投资补助资金也就划分为新建机场资金和机场发展资金两部分进行管理。其中,新建机场资金原则上用于新机场项目;机场发展资金原则上用于现有机场改扩建项目。民航总局将根据五年机场建设规划中新机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情况确定新建机场资金和机场发展资金的比例。
  据记者了解,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民用机场布局的要求是,按照东部提升、中部加强、西部加密的方针,扩充大型机场、完善中型机场、增加小型机场,重点做好枢纽机场、大中型机场的建设规划,着重缓解基础设施滞后的突出矛盾。
  这也正是此次补助政策出台的背景。目前,京、沪两大枢纽机场以及云南、四川等地区枢纽机场都在制定扩建计划,以缓解航空需求不断增加而航空公司航班量无法增加的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航空客流高度集中于京沪穗三大枢纽机场及少数骨干航线,近百个中小机场利用率严重不足,其中50个机场每天客流量甚至不到200人,中小型机场大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此次的补助政策依然是“向安全建设倾斜、向不发达地区倾斜、向中小机场倾斜”,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和航空发展状况以及机场的经营和融资能力进行分类,安排资金时采取逐级倾斜的机制。
  为此,《办法》将机场按所在地区和规模划分,分别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状况(主要指标为财政收支比),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地航空发展水平,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四类地区。根据全国机场的经营情况和盈利及融资能力,按照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分为四类机场,从50万人次以下到800万人次以上不等。
  据记者了解,民航总局还在酝酿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对吞吐量在500万人次以下的中小机场进行补贴。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国内年吞吐量在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共19个,这也意味着,国内有80%以上的机场都有可能获得补贴。与《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一样,两者都是民航总局2005年取消对亏损机场补贴后对机场补贴的新政策。
  “不管是对中小机场的运营补贴,还是对机场建设项目,都是为了增加机场的造血功能,使亏损逐渐减少,补贴也可能会逐渐减少。”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市场处周处长表示。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政府补贴可以暂时性缓解处于亏损中的中小机场和各大中小机场建设的“燃眉之急”,但机场的长期发展还是需要机场自身“造血”功能和经营管理甚至营销能力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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