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公布央企利润上缴比例 18家央企需交10%

2007-12-19 13:3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此前,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把央企应交红利的比例区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 
根据国资委的安排,150余家中央企业将于本月20日前按规定申报交纳。XD中国铝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等99家行业龙头企业为上交5%利润;暂缓三年上交利润的企业有32家。 
另外,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天表示,2008年将鼓励支持央企在境内外上市,具备条件的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逐步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上交比例10%一类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核心数据 

■央企资产总额已达14.6万亿元
国资委18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1至11月,我国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1%。根据统计,在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中,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有40家,比上年同期增加8家。平均资产负债率55.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中央企业全年实现利润将达9800亿元 
根据国资委18日披露的最新数据,1至11月,中央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7162.2亿元,同比增长20.5%。预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6万亿元,同比增长20%。在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1至11月,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9186.6亿元,同比增长31.7%。预计全年实现利润达到9800亿元,同比增长达到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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