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启动商贸流通100强评选活动

2007-12-18 19:2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了引导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主业经营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群体,使其成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主导支撑力量,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于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启动了“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的评选工作。商品批发、零售业评选30名,餐饮业评选30名,商品交易市场和居民服务业各评选10―15名,物流业和住宿业各评选5―10名。
  根据《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评选试行办法》,申请参加“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评选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盈利企业。
  二、独立法人批发、零售企业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非独立法人批发、零售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
  三、独立法人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非独立法人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四、独立法人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五、独立法人商品交易市场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非独立法人商品交易市场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
  六、当年无新增欠税,养老保险费当期无欠费,若历年有欠费应按补缴计划完清。
  七、承诺在“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信息服务系统”中按时提供有关信息。
  八、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环保责任事故;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拖欠员工工资情况。
  由符合入围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市场)自愿申报,企业总部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劳动保障、国税、地税等部门对企业进行审查。市商考办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审核上报的商贸流通企业财务指标数据进行审查,考核评分,提出“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命名。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