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高速公路少缴通行费超限车玩起“乾坤大挪移”

2007-11-25 14:4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1月22日上午,一辆运输水煤浆的超限运输车辆,为少缴通行费,在同三高速公路301公里处倒货,被日照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路政队员抓获,路政人员对该车相关人员进行了关于高速公路安全的知识教育,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当日上午11时20分,日照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货车长时间停在与同三高速公路K301交会的地下通道处,形迹可疑。路政大队立即派人前往,在附近蹲点守候。中午12时30分,一辆运输水煤浆的斯太尔货车停在了同三高速公路301公里处。斯太尔货车司机熟练地从驾驶室取出一根很粗的塑料管子,一头接在自己的储液罐上,另一头直接放到下边等候多时的货车上,正要打开储液泵时,被守候多时的路政队员逮了个正着。
  通过查看其缴费票据,工作人员发现,该车从新汶收费站上高速,车货总重为52吨,超限率为40%,到青岛大场收费站下高速,需缴纳通行费1275元。倒货后,按标准载重只需缴纳通行费230元,如果倒货成功的话,则可少缴通行费900余元。
  《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对拒缴、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车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通行,并责令其补缴应缴的通行费;拒不补缴的,可责令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在此,路政工作人员奉劝广大运输业户,要合法经营,诚实致富,不要学这名车主,做“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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