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出台

2007-11-21 17:26:00 来源:人民铁道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适应《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道部近日出台了《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铁道部对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的考核,自今年9月1日起实行。
                
        《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制定。原《铁路运输安全奖惩办法》《关于公布〈铁路劳动安全奖惩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车和劳动安全事故考核的通知》同时废止。
                
        办法明确,铁道部对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的安全工作实行运输安全百日周期奖励。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连续100天内未发生责任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为实现一个安全百日周期。自2007年8月31日18时起,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均按未发生责任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计算安全天数。铁路局安全天数按原行车安全天数连续累计。
                
        发生一般A类及以上责任铁路交通事故,中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的安全百日周期,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时实行扣分考核或“一票否决”。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和因造成人员伤亡构成重大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规定,对防止铁路交通事故的有功人员,铁道部、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视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铁路局和专业运输公司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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