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速“绿色通道”政策调整

2007-11-11 10:4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今日零时起,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车司机注意了:货物载重量超过30%,将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政策。   从2004年11月开始,我省对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做了重大调整,凡运输本省生产的西瓜、柑橘、梨、桃、活鱼、大宗新鲜蔬菜的本省籍车辆,按现行收费标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减40%左右)交费通行。应收通行费已经属于最低标准的,不再降低收费标准。当时交警部门也规定,对这类货车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行车证等相关证件,也不卸货。
  但是省公安厅高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执行以来,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车超载现象日益严重,有的货车超载竟然达到100%。超载违法行为不仅对道路有损害,更重要的是增加了事故隐患。为此,省交通运输部门规定,凡超载30%的运送鲜活农产品货车,将被据实征收通行费用,超载30%以下的运送鲜活农产品货车优惠政策不变。为配合整治超载违法行为,我省高管支队也规定,虽然原有的“四不”政策不变,但是他们将对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即超载30%以下的运送鲜活农产品货车司机,将被扣2分;超载30%以上的运送鲜活农产品货车司机,将被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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