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路水路交通全方位对外开放

2007-1-11 13:3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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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7日电据新华社记者林红梅报道,目前,在公路运输业、物流服务业、远洋航运业里,有大量的外商企业在从事着经营活动。我国集装箱货物的70%由外国航运公司运输到海外。

为了保证顺利履行我国交通方面的“入世”承诺,交通部结合WTO的相关规则和我国的有关承诺,组织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加快了我国交通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给我国交通行业带来了活力,促使我国公路、水路交通全方位走向开放。

  在公路运输方面,1988年8月,交通部批准了第一个中外合资道路运输项目,到“入世”时,共批准外商投资道路运输项目812个。其中,道路客运项目118个,道路货运和物流项目465个,车辆维修项目229个。

  水路运输是我国对外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之一。我国航运市场的对外开放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入世”时,境外航运企业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有500多家,中外合资船舶运输企业有120多家,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和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有110多家,在我国港口从事装卸、仓储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有180多家,近百家境外航商在我国港口开辟了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在我国2800多个近洋航班和669个远洋航班中,境外航运公司分别占有47.5%和70%的份额。

  交通部对班轮运输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从2002年起,取消班轮资格审批,改为登记制,大大方便了班轮公司在我国开展业务。到2006年年底,外国航运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超过1300多家,设立了36家独资船务公司、集运公司和185家分公司,2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取得了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资格,110多家境外航运公司在中国取得了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承运了70%以上的中国进出口集装箱货物。

  在船舶检验方面,1992年3月,交通部颁布《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后,除了中国籍船舶的法定检验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入级检验,其他检验业务均已向外国船级社开放。到2006年年底,共有9家外国船级社在我国设立了24家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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